各县(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高新区经济运行局:
按照《关于印发〈支持高校毕业生来市就业创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自人社办发〔2025〕64号)规定,现就2025年度高校毕业生来市就业生活补贴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职引进到企业的博士、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博士:取得国民教育序列(双证)的博士研究生。
(二)世界知名大学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世界知名大学是指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或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行榜》排名前300名的大学,限引进年度最新排名;学历及学位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
(三)“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取得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人才,或取得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建设学科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人才。限引进年度“双一流”高校最新名单。
二、申报时间
2025年12月18日—2026年1月30日。
三、申报材料
(一)生活补贴申报表;
(二)申请人在职情况信息说明;
(三)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四)社保缴费记录;
(五)聘用(录用)合同;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备查,同时提供复印件2份备案存档。
四、申报流程
引进人员工作满1年后(含试用期满转正),且来市工作前近10年内在我市无养老保险参保记录的,按以下流程按年度申请补贴资金:
(一)自主申报(2025年12月18日—2026年1月30日)
申请人填写《生活补贴申请表》,交验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交所在单位审查。
(二)资格审查(2026年2月1日—2月28日)
用人单位对申请人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验证,审查通过并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用人单位按属地向经信、商务、金融、文化旅游、农业农村等同级主管部门提交申请,经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签署认定意见,报同级经信部门汇总审核。
(三)复审认定
县(区)经信部门对填报信息、佐证材料等进行复审并提出认定意见,复审通过后向同级组织部门申报认定。县(区)组织部门认定通过后,由县(区)经信部门将申报资料报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提交市委组织部申报认定。
(四)兑现资金
市、县(区)组织部门认定通过后,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资金,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划拨至经信部门,据实按年度发放生活补贴。
五、工作要求
请各县(区)经信部门牵头,组织动员各主管部门抓好各行业领域内生活补贴申报工作,积极争取财政资金保障,切实落实好人才支持政策,吸引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来市就业兴业,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未尽事宜请联系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人事科,联系人:党敏,联系电话:8320819。
附件:《关于印发〈支持高校毕业生来市就业创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自人社办发〔2025〕64号)
自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