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高新区经济运行局,各重点企业:
按照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四季度至2026年一季度工业项目竣工达产激励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5〕390号)要求,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本次申报采取自愿申报原则,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报对象为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竣工投产且新增生产规模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
(二)项目实施企业需依法登记注册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央属、省属及其他大型企业集团依法纳税的非独立法人,近3年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安全生产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申报项目需取得备案(核准)、环保、安全和节能等前期审批手续(无需办理的请相应业务主管部门出具书面意见),并提供项目专项审计竣工报告。
二、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将项目申请报告纸质版(一式五份)和PDF电子版提交至各区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区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后,商项目所在地统计局核实项目入统数据。
(二)各区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审核通过的项目正式行文推荐上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并抄送同级财政部门。项目材料不全或不规范,不予受理。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申报。各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明确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专人审核,积极做好项目申报、推荐等工作。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区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项目审核工作,不得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敷衍塞责。项目申报单位应按要求提供项目申报材料,对申报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书面出具承诺函。如发现申报单位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核实3年内不得申报省级、市级工业发展资金项目。
(三)及时提交材料。各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6年3月31日前将正式推荐文件报送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投资与创新科,逾期报送不予受理。推荐文件应对重点项目真实性、重复性筛查的情况进行说明。
投资与创新科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雨轩 联系电话:8320812
市纪委监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
联系人:黄颖 联系电话:2400066
附件:四川省2025年四季度至2026年一季度工业项目竣工达产激励申请材料
自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