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人社发〔2017〕163号
各区(县)人社局、高新区社事局、局属有关单位、各合作发卡银行:
为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保障卡发行应用工作,保证我市发卡工作安全、平稳、有序推进,现将《自贡市社会保障卡发行应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把握时间节点,履职尽责,确保我市社会保障卡发行应用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自贡市社会保障卡发行应用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卡应用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5〕124号)和《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快社会保障卡发行及应用的通知》(自人社发〔2016〕172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我市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发行应用工作进度,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推动社会保险业务应用。充分发挥社保卡身份凭证、信息记录、缴费和待遇领取、结算和支付工具等作用,2017年重点开展社保卡在社会保险业务领域中的应用,2018年底前基本实现社保卡在我市人社业务领域内的全面应用。
二、工作内容及分工
全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及享受待遇人员。
2、发行方式
采用批量发卡与银行柜台即时制发卡相结合的办法,分类分批次发放社保卡(责任单位及进度安排见附件1)。
(1)批量发卡方式。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社保卡发行工作按照《关于发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通知》(自人社发〔2017〕153号)要求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人员采用批量发卡方式,由各级人社部门组织合作发卡银行协助参保单位在12月底前统一办理。
(2)银行柜台即时制发卡方式。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体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体参保人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及其他各种原因未制卡人员,采用银行柜台即时制发卡方式,由参保人员在合作发卡银行社保卡服务网点柜台申领。
(3)应急卡制发。参保人员未申领社保卡但急需省内异地就医,可在市、区(县)人社部门社保卡服务窗口申领应急卡,开通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功能,有效期为90日,逾期可通过社保卡服务电话(12333)申请延长有效期。
3、制发流程
(1)批量制发卡
①批量申领
信息中心提取“五险合一”系统中已清理合格的参保人员基础信息,匹配户籍、相片等信息后交合作发卡银行完善电话号码等申领信息,申领人签字确认的申领表由合作发卡银行扫描、上传省卡管系统。
②金融开户
合作发卡银行收到信息中心发送的开户数据后开立金融账户并返回信息中心。
③制卡
信息中心、合作发卡银行分别将社保制卡数据、金融制卡数据交卡商制卡,卡商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制卡。
④发卡
参保人员或单位经办人到合作银行网点领取社保卡。
⑤激活及初始密码修改
参保人员领到社保卡后,本人持社保卡和身份证到合作银行社保卡服务网点激活社保功能和金融功能,修改社保功能和金融功能初始密码。
(2)银行柜台即时制发卡(含补换卡)
参保人(或代办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1寸白底彩照2张到我市社保卡合作银行服务网点申领社保卡(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授权书)。合作银行即时向申领人发放社保卡。
(3)应急发卡
申领人(或代办人)持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市、区(县)人社部门社保卡服务窗口申领应急卡。
(二)社保卡应用
1、应用领域
2017年重点开展社保卡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业务领域中的电子凭证、缴费和待遇领取、就医结算、信息查询等功能应用;2018年重点开展社会保险信息记录、医疗保险就医服务、失业保险信息查询和待遇领取等功能应用(具体应用目录及应用开通时间要求见附件2);根据人社业务工作需要,逐步开展在就失业登记、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业务中的应用。
2、系统、网络改造
加快信息系统应用改造。信息中心负责“五险合一”系统社保卡应用改造,开发业务应用接口和公共服务接口,指导市社保局、市医保局、市就业局等部门进行社保卡应用测试;市社保局负责社会保险费征缴、养老保险待遇计发等业务中社保卡应用测试及实施;市医保局负责医保系统、两定机构接口改造和医保、工伤、生育保险相关业务中社保卡应用测试及实施;市就业局负责就业系统改造和失业保险相关业务中社保卡应用测试及实施(责任单位、进度安排见附件1)。
社保卡依托金保专网开展业务应用。各社保卡业务经办、社保卡应用系统均应按《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扩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专网覆盖面和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自人社发〔2016〕50号)文件要求,安全接入金保专网后开展业务应用。
3、服务网点建立
社保卡服务网点包括人社服务网点和银行服务网点。市本级人社服务网点由信息中心建立,各区(县)服务网点由各区(县)人社局建立。人社服务网点设立在各级政务中心、乡镇(街道),有条件的可延伸至社区,各网点专兼职经办人员不得少于2人;人社服务网点主要经办社保卡社保功能业务(包括社保功能激活、密码修改及重置、挂失、转移、检测及注销等)。银行服务网点由各级人社部门会同合作发卡银行建立,按照便民利民、满足需要的原则设立专门窗口,开设绿色通道,配备经办人员不少于2人;银行服务网点主要经办社保卡批量发卡、柜台即时制发卡、社保卡金融功能业务及社保功能激活、密码修改及重置、挂失、注销等相关业务。
4、用卡环境建设
社保卡用卡环境建设主要包括在各级社保卡服务网点、社保经办窗口、两定机构部署读卡机具(专用读卡器及PSAM卡、密码键盘等设备)等内容。信息中心负责市本级人社服务网点、社保业务经办窗口所需读卡机具部署;区(县)人社局负责辖区内人社服务网点、社保业务经办窗口所需读卡机具部署;市医保局负责两定机构读卡机具部署;合作发卡银行负责银行服务网点所需设备部署,并按人社部门要求,配合开展人社服务网点、两定机构、社区用卡环境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及进度安排见附件1)。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社保卡发行应用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技术支撑,是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惠民工程。各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周密部署,协调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保障此项工作顺利推进,成立由市人社局局长任组长,市人社局其他班子成员、市社保局、市就业局、市医保局局长任副组长的社保卡发行应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信息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市人社局分管局长担任,具体负责社保卡发行、应用的日常工作。各区 (县)人社局 、高新区社事局、市级各社保经办机构、各合作发卡银行要按照社保卡发行应用工作分工及进度要求,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抓紧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人员、工作经费,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8月10日前将实施方案、联络人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强化应用服务及培训。 各级各单位要积极推动社保卡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加强系统管理,优化业务流程,完善用卡环境,为社会公众持卡办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提供优质服务。要建立社保卡运行应急处置方案,及时解决运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社保卡和社保信息管理系统安全可靠运行。同时,还要注重业务培训,大力提升本单位工作人员社保卡经办服务能力。
(三)营造舆论宣传氛围。 要切实抓好社保卡发行和应用的宣传工作,通过电视、电台、报刊、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大力宣传社保卡的功能和使用方法,引导社会公众充分认识和积极使用社保卡,为顺利推进社保卡的发行和应用营造良好氛围(宣传工作计划及分工见附件3)。
附件:1.自贡市社保卡发行及应用环境建设分工表
2.自贡市社保卡应用项目任务分工表
3.自贡市社保卡宣传工作计划及分工表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4日
各区(县)人社局、高新区社事局、局属有关单位、各合作发卡银行:
为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保障卡发行应用工作,保证我市发卡工作安全、平稳、有序推进,现将《自贡市社会保障卡发行应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把握时间节点,履职尽责,确保我市社会保障卡发行应用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自贡市社会保障卡发行应用工作实施方案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4日
2017年7月24日
自贡市社会保障卡发行应用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卡应用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5〕124号)和《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快社会保障卡发行及应用的通知》(自人社发〔2016〕172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我市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发行应用工作进度,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 工作目标
(二)推动社会保险业务应用。充分发挥社保卡身份凭证、信息记录、缴费和待遇领取、结算和支付工具等作用,2017年重点开展社保卡在社会保险业务领域中的应用,2018年底前基本实现社保卡在我市人社业务领域内的全面应用。
二、工作内容及分工
- 社保卡发行
全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及享受待遇人员。
2、发行方式
采用批量发卡与银行柜台即时制发卡相结合的办法,分类分批次发放社保卡(责任单位及进度安排见附件1)。
(1)批量发卡方式。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社保卡发行工作按照《关于发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通知》(自人社发〔2017〕153号)要求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人员采用批量发卡方式,由各级人社部门组织合作发卡银行协助参保单位在12月底前统一办理。
(2)银行柜台即时制发卡方式。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体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体参保人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及其他各种原因未制卡人员,采用银行柜台即时制发卡方式,由参保人员在合作发卡银行社保卡服务网点柜台申领。
(3)应急卡制发。参保人员未申领社保卡但急需省内异地就医,可在市、区(县)人社部门社保卡服务窗口申领应急卡,开通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功能,有效期为90日,逾期可通过社保卡服务电话(12333)申请延长有效期。
3、制发流程
(1)批量制发卡
①批量申领
信息中心提取“五险合一”系统中已清理合格的参保人员基础信息,匹配户籍、相片等信息后交合作发卡银行完善电话号码等申领信息,申领人签字确认的申领表由合作发卡银行扫描、上传省卡管系统。
②金融开户
合作发卡银行收到信息中心发送的开户数据后开立金融账户并返回信息中心。
③制卡
信息中心、合作发卡银行分别将社保制卡数据、金融制卡数据交卡商制卡,卡商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制卡。
④发卡
参保人员或单位经办人到合作银行网点领取社保卡。
⑤激活及初始密码修改
参保人员领到社保卡后,本人持社保卡和身份证到合作银行社保卡服务网点激活社保功能和金融功能,修改社保功能和金融功能初始密码。
(2)银行柜台即时制发卡(含补换卡)
参保人(或代办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1寸白底彩照2张到我市社保卡合作银行服务网点申领社保卡(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授权书)。合作银行即时向申领人发放社保卡。
(3)应急发卡
申领人(或代办人)持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市、区(县)人社部门社保卡服务窗口申领应急卡。
(二)社保卡应用
1、应用领域
2017年重点开展社保卡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业务领域中的电子凭证、缴费和待遇领取、就医结算、信息查询等功能应用;2018年重点开展社会保险信息记录、医疗保险就医服务、失业保险信息查询和待遇领取等功能应用(具体应用目录及应用开通时间要求见附件2);根据人社业务工作需要,逐步开展在就失业登记、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业务中的应用。
2、系统、网络改造
加快信息系统应用改造。信息中心负责“五险合一”系统社保卡应用改造,开发业务应用接口和公共服务接口,指导市社保局、市医保局、市就业局等部门进行社保卡应用测试;市社保局负责社会保险费征缴、养老保险待遇计发等业务中社保卡应用测试及实施;市医保局负责医保系统、两定机构接口改造和医保、工伤、生育保险相关业务中社保卡应用测试及实施;市就业局负责就业系统改造和失业保险相关业务中社保卡应用测试及实施(责任单位、进度安排见附件1)。
社保卡依托金保专网开展业务应用。各社保卡业务经办、社保卡应用系统均应按《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扩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专网覆盖面和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自人社发〔2016〕50号)文件要求,安全接入金保专网后开展业务应用。
3、服务网点建立
社保卡服务网点包括人社服务网点和银行服务网点。市本级人社服务网点由信息中心建立,各区(县)服务网点由各区(县)人社局建立。人社服务网点设立在各级政务中心、乡镇(街道),有条件的可延伸至社区,各网点专兼职经办人员不得少于2人;人社服务网点主要经办社保卡社保功能业务(包括社保功能激活、密码修改及重置、挂失、转移、检测及注销等)。银行服务网点由各级人社部门会同合作发卡银行建立,按照便民利民、满足需要的原则设立专门窗口,开设绿色通道,配备经办人员不少于2人;银行服务网点主要经办社保卡批量发卡、柜台即时制发卡、社保卡金融功能业务及社保功能激活、密码修改及重置、挂失、注销等相关业务。
4、用卡环境建设
社保卡用卡环境建设主要包括在各级社保卡服务网点、社保经办窗口、两定机构部署读卡机具(专用读卡器及PSAM卡、密码键盘等设备)等内容。信息中心负责市本级人社服务网点、社保业务经办窗口所需读卡机具部署;区(县)人社局负责辖区内人社服务网点、社保业务经办窗口所需读卡机具部署;市医保局负责两定机构读卡机具部署;合作发卡银行负责银行服务网点所需设备部署,并按人社部门要求,配合开展人社服务网点、两定机构、社区用卡环境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及进度安排见附件1)。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社保卡发行应用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技术支撑,是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惠民工程。各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周密部署,协调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保障此项工作顺利推进,成立由市人社局局长任组长,市人社局其他班子成员、市社保局、市就业局、市医保局局长任副组长的社保卡发行应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信息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市人社局分管局长担任,具体负责社保卡发行、应用的日常工作。各区 (县)人社局 、高新区社事局、市级各社保经办机构、各合作发卡银行要按照社保卡发行应用工作分工及进度要求,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抓紧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人员、工作经费,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8月10日前将实施方案、联络人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强化应用服务及培训。 各级各单位要积极推动社保卡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加强系统管理,优化业务流程,完善用卡环境,为社会公众持卡办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提供优质服务。要建立社保卡运行应急处置方案,及时解决运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社保卡和社保信息管理系统安全可靠运行。同时,还要注重业务培训,大力提升本单位工作人员社保卡经办服务能力。
(三)营造舆论宣传氛围。 要切实抓好社保卡发行和应用的宣传工作,通过电视、电台、报刊、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大力宣传社保卡的功能和使用方法,引导社会公众充分认识和积极使用社保卡,为顺利推进社保卡的发行和应用营造良好氛围(宣传工作计划及分工见附件3)。
附件:1.自贡市社保卡发行及应用环境建设分工表
2.自贡市社保卡应用项目任务分工表
3.自贡市社保卡宣传工作计划及分工表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4日
附件1
自贡市社保卡发行及应用环境建设分工表
自贡市社保卡发行及应用环境建设分工表
| 序号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时间安排 | 备注 | ||||
| 1 | 新增卡商备案、通用性测试 | 信息中心、合作发卡银行 | 2017年2月开始 | |||||
| 2 | 批量发卡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社保卡发行 | 已制卡人员 | 发卡 | 市人社局、区(县)人社局、合作发卡银行 | 2017年8月30日前 | ||
| 已采集信息人员 | 数据比对、迁移 | 信息中心 | 2017年7月30日前 | |||||
| 金融开户 | 合作发卡银行 | 2017年8月1日-15日 | ||||||
| 制卡 | 信息中心 | 2017年8月16日-31日 | ||||||
| 发卡 | 市人社局、区(县)人社局、合作发卡银行 | 2017年9月1日-30日 | ||||||
| 未采集信息人员 | 数据清理 | 信息中心 | 2017年7月30日前 | |||||
| 数据采集 | 合作发卡银行 | 2017年8月1日-30日 | 完成前期工作 | |||||
| 金融开户 | 合作发卡银行 | 2017年9月1日-15日 | ||||||
| 制卡 | 信息中心 | 2017年9月16日-30日 | ||||||
| 发卡 | 区(县)人社局、合作发卡银行 | 2017年10月1日-30日 | ||||||
| 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社保卡发行 | 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在职人员 | 数据核查、清理比对 | 信息中心 | 2017年2月28日前 | ||||
| 数据采集 | 合作发卡银行 | 2017年3月1日-6月30日 | 完成前期工作 | |||||
| 金融开户 | 合作发卡银行 | 2017年7月1日-31日 | ||||||
| 制卡 | 信息中心 | 2017年8月1日-8月31日 | ||||||
| 发卡 | 市人社局、区(县)人社局、合作发卡银行 | 2017年10月开始 | ||||||
| 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单位退休人员(含定期待遇领取人员)社保卡发行 | 数据核查、清理比对 | 信息中心 | 2017年7月30日前 | |||||
| 数据采集 | 合作发卡银行 | 2017年8月1日-8月30日 | 完成前期工作 | |||||
| 金融开户 | 合作发卡银行 | 2017年9月1日-30日 | ||||||
| 制卡 | 信息中心 | 2017年10月1日-10月30日 | ||||||
| 发卡 | 市人社局、区(县)人社局、合作发卡银行 | 2017年11月开始 | ||||||
| 3 | 银行柜台即时制发卡 | 城镇职工养老、职工医保个体参保人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及其他未申领社保卡人员 | 试点发卡:7-9月全市异地就医人员、市本级新增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人员和享受病残津贴人员。 | 合作发卡银行 | 2017年7月开始 | 即时领卡 | ||
| 全面发卡 | 2017年10月开始 | 即时领卡 | ||||||
| 4 | 业务系统用卡改造 | 五险系统改造 | 信息中心 | 2017年6月30日前 | ||||
| 医保系统改造 | 市医保局 | 2017年10月1日前 | ||||||
| 公共服务接口(代收代扣接口、社保信息查询等) | 信息中心、合作发卡银行 | 2017年10月1日前 | ||||||
| 网络改造 | 市社保局、市医保局、信息中心 | 2017年10月1日前 | ||||||
| 两定机构系统接口改造 | 市医保局 | 2017年10月1日前 | ||||||
| 就业系统改造 | 市就业局 | 2017年12月30日前 | ||||||
| 5 | 业务培训 | 银行网点:社保卡发行流程、业务经办 | 市人社局 | 2017年3月31日前 | ||||
| 人社网点:社保卡业务经办 | 市人社局、区(县)人社局(主要负责乡镇、街道网点培训) | 2017年8月31日前 | ||||||
| 6 | 服务网点建设 | 人社网点 | 区(县)人社局、信息中心 | 2017年6月30日前 | ||||
| 银行网点 | 区(县)人社局、合作发卡银行 | 2017年5月30日前 | ||||||
| 7 | 用卡环境建设(读卡机具部署) | 银行网点 | 合作发卡银行 | 2017年5月30日前 | ||||
| 人社网点 | 区(县)人社局、信息中心 | 2017年8月31日前 | ||||||
| 社保经办机构 | 区(县)人社局、信息中心 | 2017年8月31日前 | ||||||
| 两定机构 | 市医保局 | 2017年8月31日前 | ||||||
附件2
自贡市社保卡应用项目任务分工表
| 序号 | 分类 | 应用项目 | 用卡说明 | 开通时间 | 任务分工 | |||
| 牵头单位、责任人及重点工作 | 配合单位、责任人及重点工作 | |||||||
| 1 | 社会保险公共业务 | 电子凭证 | 参保登记 | 个人直接办理业务时,凭社会保障卡进行参保登记,并将参保登记信息写入社会保障卡。 | 2017年10月30日前 | 市社保局: 刘东荣 重点工作: 1、根据社保卡应用项目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五险合一”系统改造需求; 2、根据社保卡应用情况调整“五险合一”系统业务办理流程; 3、在“五险合一”系统中开展社保卡应用测试; 4、确定“五险合一”系统中社保卡应用开通时间及启用方式并发布公告,印制一次性告知卡; 5、开展业务范围内社保卡应用宣传。 6、开展业务范围内社保卡用卡培训。 | 市医保局: 李联峰 重点工作: 1、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系统用卡改造; 2、根据社保卡应用情况调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系统业务办理流程; 3、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系统中开展社保卡应用测试; 4、确定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系统中社保卡应用开通时间及启用方式并发布公告,印制一次性告知卡; 5、开展业务范围内社保卡应用宣传。 6、开展业务范围内社保卡用卡培训。 | 信息中心: 余向阳 重点工作: 1、社保卡应用接口开发; 2、公共服务接口开发; 3、“五险合一”系统改造; 4、指导市社保局、市医保局进行用卡测试。 |
| 2 | 个人缴费申报 | 个人直接办理业务时,个人凭社会保障卡进行缴费申报。 | ||||||
| 3 |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 | 个人凭社会保障卡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并将相关参保凭证信息写入社会保障卡(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 ||||||
| 4 | 基金监督举报投诉 | 个人凭社会保障卡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社保征缴、经办、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等侵害其社会保险权益行为,举报单位组织和个人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 | ||||||
| 5 | 自助查询 | 参保缴费凭证查询及打印 | 个人持社会保障卡查询打印本人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包括本地、异地)。 | 2017年10月30日前 | ||||
| 6 | 个人权益记录单查询及打印 | 个人持社会保障卡查询打印本人各项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包括本地、异地)。 | ||||||
| 7 | 个人参保信息查询 | 个人持社会保障卡查询本人参保、缴费等信息(包括本地、异地)。 | ||||||
| 8 | 缴费和待遇领取 | 个人自主缴费 | 个人利用社会保障卡加载的银行账户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本地、异地)。 | 2017年10月30日前 | ||||
| 9 | 基金监督举报奖励领取 |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发放到社会保障卡加载的银行账户中,个人凭社会保障卡领取。 | ||||||
| 10 | 信息记录 | 参保信息记录 | 记录持卡人社会保险参保信息。 | 2018年10月1日前 | ||||
| 11 | 养老保险待遇业务 | 电子凭证 | 离退休资格行政审批 | 个人直接办理业务时,凭社会保障卡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申请离退休资格行政审批,并将离退休信息写入社会保障卡。 | 2017年6月30日前 | 市人社局(提前退休):陈惠娟 市社保局(正常退休):刘东荣 重点工作: 1、提出系统改造需求; 2、调整业务流程; 3、开展社保卡应用测试; 4、确定社保卡应用时间及启用方式并发布公告,印刷一次性告知卡; 5、开展业务范围内社保卡应用宣传。 6、开展业务范围内社保卡用卡培训。 | ||
| 12 | 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 个人直接办理业务时,凭社会保障卡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养老保险待遇,并将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信息写入社会保障卡。 | 市社保局 刘东荣 重点工作: 1、根据社保卡应用项目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五险合一”系统改造需求; 2、根据社保卡应用情况调整“五险合一”系统业务办理流程; 3、在“五险合一”系统中开展社保卡应用测试; 4、确定“五险合一”系统中社保卡应用开通时间及启用方式并发布公告,印制一次性告知卡; 5、开展业务范围内社保卡应用宣传。 6、开展业务范围内社保卡用卡培训。 | |||||
| 13 | 异地居住申请 | 个人凭社会保障卡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异地居住登记。 | 2017年10月30日前 | |||||
| 14 | 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 个人凭社会保障卡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登记(包括本地、异地)。 | ||||||
| 15 | 缴费和待遇领取 | 养老保险及其他养老保障待遇领取 | 养老保险及其他养老保障待遇发放到社会保障卡加载的银行账户中,个人凭社会保障卡经银行渠道领取。(包括本地、异地) | 2017年7月30日前 | ||||
| 16 | 信息记录 | 养老保险待遇信息记录 | 记录持卡人养老保险待遇信息。 | 2017年10月30日前 | ||||
| 17 | 自助查询 | 养老保险及其他养老保障待遇查询 | 个人持社会保障卡查询打印本人养老保险及其他养老保障待遇信息和实发情况。 | 2017年10月30日前 | ||||
| 18 | 医疗保险待遇业务 | 电子凭证 | 住院登记 | 个人持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住院登记。 | 2017年10月30日前 | 市医保局:李联峰 重点工作: 1、医保系统、两定机构系统改造; 2、两定机构读卡机具部署; 3、根据社保卡应用调整业务办理流程; 4、开展社保卡应用测试; 5、确定社保卡应用开通时间及启用方式并发布公告,印制一次性告知卡; 6、开展业务范围内社保卡应用宣传。 7、开展业务范围内社保卡用卡培训。 | 信息中心: 余向阳 重点工作: 指导市医保局进行用卡测试。 | |
| 19 | 异地就医申请(转诊、转院、异地安置等) | 个人凭社会保障卡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并将异地就医登记信息写入社会保障卡。 | ||||||
| 20 | 医疗费用报销申请 | 个人凭社会保障卡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医疗费用零星报销。 | ||||||
| 21 | 门诊统筹申请 | 个人凭社会保障卡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门诊统筹登记,并将门诊统筹信息写入社会保障卡。 | 2018年10月1日前 | |||||
| 22 | 特殊医疗待遇申请 | 个人凭社会保障卡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门诊特殊病、特检特治等多种特殊医疗待遇,并将相关信息写入社会保障卡。 | ||||||
| 23 | 挂号 | 个人持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疗机构窗口挂号,通过电话、网上实现预约挂号,通过自助机实现自助挂号、取号等。 | ||||||
| 24 | 就医服务(诊疗、取药等) | 个人持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完成就诊、检查、取药等就医服务流程。 | ||||||
| 25 | 自助查询 | 就医购药费用结算记录查询 | 个人持社会保障卡查询本人就医购药费用结算记录信息。 | 2017年10月30日前 | ||||
| 26 |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查询 | 个人持社会保障卡查询本人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信息。 | ||||||
| 27 |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交易记录查询 | 个人持社会保障卡查询本人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交易记录信息。 | ||||||
| 28 | 定点医疗机构查询变更 | 个人持社会保障卡查询本人异地就医安置地(或市、州),按规定程序做变更登记。 | ||||||
| 29 | 就医结算服务 | 医疗费用即时结算 | 个人持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完成医疗费用即时结算(包括本地、异地)。 | 2017年10月30日前 | ||||
| 30 | 药店购药结算 | 个人持社会保障卡在定点零售药店完成购药费用结算。 | ||||||
| 31 | 商保大病、医疗救助衔接结算 | 个人持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完成商业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的一站式结算。 | ||||||
| 32 | 缴费和待遇领取 | 就医购药结算(现金自付和自费部分) | 个人利用社会保障卡加载的银行账户支付个人自付和自费部分(包括本地、异地)。 | 2017年10月30日前 | ||||
| 33 | 医疗费用报销资金领取 | 医疗费用报销资金发放到社会保障卡加载的银行账户中,个人凭社会保障卡经银行渠道领取(包括本地、异地)。 | ||||||
| 34 | 信息记录 | 医疗保险待遇登记信息记录 | 记录持卡人医疗保险待遇登记信息。 | 2018年10月1日前 | ||||
| 35 | 医疗交易明细信息记录 | 记录持卡人医疗交易明细信息。 | ||||||
| 36 | 5工伤保险待遇业务 | 电子凭证 | 工伤认定 | 个人凭社会保障卡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工伤认定,并将工伤认定信息写入社会保障卡。 | 2017年10月30日前 | |||
| 37 | 劳动能力鉴定 | 个人凭社会保障卡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将劳动能力鉴定信息写入社会保障卡。 | ||||||
| 38 | 住院登记 | 个人持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住院登记。 | ||||||
| 39 | 工伤保险待遇申请 | 个人凭社会保障卡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 ||||||
| 40 | 工伤康复申请 | 个人凭社会保障卡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工伤康复手续。 | ||||||
| 41 | 自助查询 | 工伤认定信息查询 | 个人持社会保障卡查询本人工伤认定信息。 | 2017年12月31日前 | ||||
| 42 | 劳动能力鉴定信息查询 | 个人持社会保障卡查询本人劳动能力鉴定信息。 | ||||||
| 43 | 工伤康复信息查询 | 个人持社会保障卡查询本人工伤康复信息、辅助器具配置信息。 | ||||||
| 44 | 工伤医疗费结算记录查询 | 个人持社会保障卡查询本人工伤医疗费结算记录信息。 | ||||||
| 45 | 就医结算服务 | 工伤医疗费即时结算 | 个人持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完成工伤医疗费即时结算(包括本地、异地)。 | 2017年10月30日前 | ||||
| 46 | 缴费和待遇领取 | 工伤医疗费报销资金领取 | 工伤医疗费报销资金发放到社会保障卡加载的银行账户中,个人凭社会保障卡经银行渠道领取(包括本地、异地)。 | 2017年10月30日前 | ||||
| 47 | 工伤康复费报销资金领取 | 工伤康复费报销资金发放到社会保障卡加载的银行账户中,个人凭社会保障卡经银行渠道领取(包括本地、异地)。 | ||||||
| 48 | 工伤津贴及其他工伤保险待遇领取 | 工伤津贴及其他工伤保险待遇发放到社会保障卡加载的银行账户中,个人凭社会保障卡经银行渠道领取(包括本地、异地)。 | ||||||
| 49 | 信息记录 | 劳动能力鉴定信息记录 | 记录持卡人劳动能力鉴定信息。 | 2018年10月1日前 | ||||
| 50 | 工伤认定信息记录 | 记录持卡人工伤认定信息。 | ||||||
| 51 | 工伤协议医疗机构信息记录 | 记录持卡人工伤协议医疗机构信息。 | ||||||
| 52 | 6生育保险待遇业务 | 电子凭证 |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 | 个人凭社会保障卡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申请生育保险待遇。 | 2017年10月30日前 | |||
| 53 | 妊娠登记 | 个人持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完成妊娠登记。 | ||||||
| 54 | 住院登记 | 个人持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住院登记。 | ||||||
| 55 | 自助查询 | 生育保险待遇信息查询 | 个人持社会保障卡查询本人生育保险待遇信息。 | 2017年10月30日前 | ||||
| 56 | 生育医疗费结算记录查询 | 个人持社会保障卡查询本人生育费结算记录信息。 | ||||||
| 57 | 就医结算服务 | 生育医疗费即时结算 | 个人持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完成生育医疗费即时结算(包括本地、异地)。 | 2017年10月30日前 | ||||
| 58 | 缴费和待遇领取 | 生育医疗费报销资金领取 | 生育医疗费报销资金发放到社会保障卡加载的银行账户中,个人凭社会保障卡经银行渠道领取(包括本地、异地)。 | 2017年10月30日前 | ||||
| 59 | 生育津贴领取 | 生育津贴发放到社会保障卡加载的银行账户中,个人凭社会保障卡经银行渠道领取(包括本地、异地)。 | ||||||
| 60 | 信息记录 | 生育定点医疗机构信息记录 | 记录持卡人生育定点医疗机构信息。 | 2018年10月1日前 | ||||
| 61 | 7失业保险待遇业务 | 电子凭证 | 失业保险待遇申请 | 失业人员凭社会保障卡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失业保险待遇。 | 2018年12月31日前 | 市就业局:魏学英 重点工作: 1、就业系统改造; 2、根据社保卡应用调整业务办理流程; 3、开展社保卡应用测试; 4、确定社保卡应用开通时间及启用方式并发布公告,印制一次性告知卡; 5、开展业务范围内社保卡应用宣传。 6、开展业务范围内社保卡用卡培训。 | 信息中心: 余向阳 重点工作: 指导市就业局进行用卡测试。 | |
| 62 | 领取失业金人员签到 |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按月凭社会保障卡办理签到手续。 | ||||||
| 63 | 职业培训实名登记 | 个人凭社会保障卡到职业培训机构进行实名登记,凭卡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服务并享受相关补贴。 | ||||||
| 64 | 信息记录 | 失业保险待遇信息记录 | 记录持卡人失业保险待遇信息。 | 2018年12月31日前 | ||||
| 65 | 自助查询 和待遇领取 | 失业保险待遇信息查询 | 个人持社会保障卡查询本人失业保险待遇信息。 | 2018年12月31日前 | ||||
| 66 | 失业保险待遇领取 | 失业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到社会保障卡加载的银行账户中,个人凭社会保障卡经银行渠道领取。 | ||||||
附件3
自贡市社保卡宣传工作计划表
| 序号 | 宣传形式 | 宣传内容 | 任务分工 | 计划时间 | |
| 1 | 合作银行宣传 | 合作银行宣传 | 通过发放宣传单、播放宣传片等方式在各合作银行的网点向群众广泛宣传社保卡。 | 信息中心:起草宣传提纲 、宣传短片。 合作发卡银行:资料印制、发放,播放宣传片。 | 6月开始 |
| 2 | 传统媒体宣传 | 报纸报道 | 在《自贡日报》、《自贡晚报》进行宣传报道。 | 信息中心:起草报道提纲,联系协调。 | 6月开始 |
| 电视台宣传 | 联系专业单位制作社保卡宣传短片,在自贡电视台、自贡广播电视台进行宣传报道。 | 市社保局、市医保局、市就业局:提供业务范围内宣传文案。 信息中心:汇总宣传文案,制作宣传短片,联系电视台播放。 | 8月开始 | ||
| 3 | 新媒体宣传 | 门户网站 | 开设专栏发布信息,解读社保卡的办理流程、功能意义、作用,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 信息中心:编辑宣传内容并发布。 | 8月开始 |
| LED大屏 | 发布社保卡有关政策、办事指南。 | ||||
| 微信公众号 | 发布社保卡各种工作动态,广泛宣传。 | ||||
| 短信平台 | 联系相关运营商,发送相关业务提醒短信。 | ||||
| 4 | 基层宣传 | 基层宣传 | 在各级人社业务经办大厅、基层劳动保障所、社区(村)等场所广泛宣传社保卡。 | 市社保局、市医保局、市就业局:提供业务范围内宣传文案。 信息中心:汇总宣传文案,资料印刷。 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资料发放、政策咨询解答。 | 8月开始 |
| 5 | 购买公司服务 | 专业宣传机构 | 通过相关专业宣传机构各种“线上+线下”宣传渠道及平台,推广宣传社保卡的各种政策、功能及办事指南等。 | 信息中心:提供宣传文案,联系实施。 | 8月开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