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
政策公示公告

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名单公示

2026/06/08 2.6k 阅读 350 点赞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2561号)要求,现将我市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68日至612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自贡市生态环境局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135509158

电子邮箱:zgssthjj@163.com(仅接受非涉密信息)

通信地址:自贡市大安区龙井街华大居委会11104

邮政编码:643000

附件:自贡市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

个人拟推荐对象名单

                   自贡市人民政府

                      202668


附件

自贡市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名单

一、先进集体(拟表彰名额3个)

自贡市生态环境局

自贡市水务局

自贡市民营经济发展局

二、先进个人(拟表彰名额2个)

自贡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自贡市富顺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主办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