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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群体) 进行奖励的决定

2025/04/22 1.2w 阅读 193 点赞

自府发〔20256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推进平安自贡、法治自贡建设中,涌现出一批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群体)。为弘扬正气、树立榜样,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市政府决定对罗文等有突出表现的1名见义勇为个人、1个见义勇为群体给予奖励。

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要以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为榜样,接续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唱响见义勇为赞歌,共同营造参与、关心、支持见义勇为事业的良好社会氛围。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加强见义勇为宣传引导、典型选树、权益保障等工作,让崇德向善、明德惟馨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自贡贡献力量。

附件: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群体)名单

  自贡市人民政府

 2025418

附件

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群体)名单

一、见义勇为个人1人)

罗文牺牲前系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管理六大队辅警

二、见义勇为群体1个,共2人)

李正东牺牲前系自贡市荣县留佳镇凤龙村党支部书记

 帅希海牺牲前系自贡市荣县留佳镇凤龙村村民小组3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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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