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的函》(办函保字〔2025〕260号)要求,现将《自贡市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方案》公示如下:
一、保留
四川荣县金花桫椤省级自然保护区、四川飞龙峡省级森林公园、四川自贡恐龙国家地质公园。
二、撤销
四川高石梯森林公园。
公示期自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23日,共3个工作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进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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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