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1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提出。联系电话:028-85505207;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祠大街4号。
附件: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12月29日
(联系人:罗茜)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1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提出。联系电话:028-85505207;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祠大街4号。
附件: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12月29日
(联系人:罗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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