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府发〔2024〕13号
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自贡市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废止《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贡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通知》(自府发〔2020〕20号)。
本决定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自贡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8日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自贡市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废止《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贡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通知》(自府发〔2020〕20号)。
本决定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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