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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的通告

2026/01/21 2.5k 阅读 487 点赞

自府规〔20261

自贡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的通告

为减少环境污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燃放区外,自流井区、贡井区、大安区、沿滩区、高新区行政区域内其他区域为禁止燃放区。

荣县、富顺县人民政府认为需要纳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由其自行划定并通告实施。

二、燃放区和可燃放时段

(一)燃放区:贡井区五宝镇、大安区牛佛镇所辖行政区域除法律法规禁止燃放的区域

(二)可燃放时段:除夕、农历正月初一、元宵节可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三、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主办单位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经许可后进行燃放作业。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广大市民应当自觉遵守本通告的规定,积极劝阻、举报违反本通告的行为。举报电话110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二年。2022225日发布的《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同时废止。

          自贡市人民政府

      2026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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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