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证时间
2023年7月初。
二、听证地点
自贡市司法局六楼会议室,地址:自流井区西林街169号。
三、听证方式
采取公开听证方式举行。
四、听证内容
(一)《条例》中结构、体例、语言表述以及与上位法的衔接是否恰当、可行。
(二)《条例》关于保护对象的设立是否恰当、可行。
(三)《条例》关于政府职责和联席会议机制的设立是否恰当、可行。
(四)《条例》关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委员会的职责设立是否恰当、可行。
(五)《条例》关于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和文化旅游管理部门的职责是否合理、可行。
(六)《条例》关于设立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及其管控措施是否恰当、可行。
(七)《条例》关于文旅融合、科学研究、科普教育与宣传等的利用措施是否恰当、可行,是否需要进一步完善。
(八)《条例》第四章“法律责任”的设立是否恰当、可行。
(九)对《条例》其他内容的意见建议。
五、听证代表的征集、确定
本次听证会拟征集听证代表15-25名,由市民代表、企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专家、行政管理相对人等组成。采取公开征集、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的方式确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报名的,推荐1人作为代表参加听证会。
如果公开征集听证代表不能满足听证工作的需要,将采用电话、信函等方式定向征集听证代表。
六、报名方式、地点和时间
公民报名作为听证代表的持本人身份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报名作为听证代表的持单位推荐信(单位推荐信应载明所推荐代表的基本情况)和本人身份证到市司法局立法科205办公室报名,填写登记表并领取听证材料。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日至7月2日
联系人:谢昱菲
联系电话:0813-2120180
附件:1.《自贡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条例(草案代拟稿)》
2.《自贡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条例(草案代拟稿)》起草说明
自贡市司法局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