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时间
自2023年10月26日起至11月4日止。
二、征集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可以填报《自贡市“无证明城市”清单意见建议表》,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邮寄至自贡市自流井区西林街169号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邮政编码:643000)。
2.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电子文档发送至1093781862@qq.com。
联 系 人: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黄健晓
联系电话:0813-2120161
三、征集说明
征集意见仅作为“无证明城市”相关清单清理工作建议,我们不对征集意见建议是否采纳作反馈。
附件:1.自贡市“无证明城市”清单意见建议表
2.自贡市市本级证明材料取消清单(征求意见稿)
3.要求行政相对人或服务对象提供的证明材料清理表(征求意见稿)
4. 自贡市第一批常用电子证照清单(征求意见稿)
自贡市司法局
2023年10月26日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