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
政策公示公告

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部门派出机构行政复议管辖事项的通告

2024/02/26 1.7w 阅读 228 点赞
自府发〔2024〕7号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四条第四款的规定,现就市政府部门派出机构行政复议管辖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发文之日起,对市公安局自流井分局、贡井分局、大安分局、沿滩分局,四区两县生态环境局等市政府部门按照行政区划设立的派出机构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由其所在地的区(县)政府管辖,并以区(县)政府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二、以市政府部门非按照行政区划设立的派出机构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由市政府管辖,并以市政府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三、市、区(县)司法局作为本级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负责依法受理、办理本级政府行政复议事项。通信地址如下:
  自贡市司法局:自贡市自流井区西林街169号,联系电话0813-2120160,邮政编码643000。
  自贡市自流井区司法局:自贡市自流井区龙苑北街87号,联系电话0813-2104939,邮政编码643000。
  自贡市贡井区司法局:自贡市贡井区南环路346号,联系电话0813-3215097,邮政编码643000。
  自贡市大安区司法局:自贡市大安区大山铺镇东城雅居旁,联系电话0813-5806765,邮政编码643010。
  自贡市沿滩区司法局:自贡市沿滩区沿滩镇省道305沿滩段778号,联系电话0813-3808218,邮政编码640303。
  荣县司法局:荣县梧桐街道程家桥路39号,联系电话0813-6201529,邮政编码643100。
  富顺县司法局:富顺县富世街道釜江大道中段479号,联系电话0813-7116309,邮政编码643200。
 
 
 
                      自贡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1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