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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公告

2024/12/03 7.6k 阅读 475 点赞
自府发〔2024〕17号
 
 
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公告
 
        经自贡市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取消大安区新店镇八斗丘水库,沿滩区永安镇金银桥水库、联络镇高滩水库、兴隆镇舒滩水库,富顺县飞龙镇飞安水库、安溪镇洪水沟水库共计6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将富顺县童寺镇大坡上水库从备用调整为在用。调整后,我市共保留38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其中:在用33个、备用5个。
        各区县政府、市级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自贡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对取消的饮用水水源地,要及时做好原供水范围内群众的调整供水工作,确保群众生活不受影响;对保留的饮用水水源地,要加强保护管理,明确责任主体,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确保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有序推进。
        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主动制止或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共同维护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
        特此公告。
 
 
 
                       自贡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