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财农〔2025〕27号
各区财政局、水务局: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乡村水务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5〕69号),为支持各地开展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推动县城城乡供水一体化,促进乡村水务高质量发展,现下达你区2025年省级财政乡村水务发展专项资金如数(详见附件1),收入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313农林水”,支出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农林水支出”相关科目,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落实具体项目。各区收到此次下达的预算后,根据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及时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统筹安排相关资金,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二、确保重点任务落实。此次下达的省级财政乡村水务发展专项资金已纳入《四川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筹资方案》,各区要严格按照规定,对照年度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筹资任务,确保落实到2025年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任务村的省级财政乡村水务发展专项资金比例不低于25%。第四批乡村水务建设县已纳入2025年全省30件民生实事,相关区要按照任务进度要求,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加快资金拨付使用,确保年度目标如期实现。
三、提高项目资金绩效。各区应于2025年10月19日前将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详见附件2),报市水务局、市财政局汇总。绩效目标将作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各区在预算执行中应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实现预期效果。
四、严格预算执行监督。该项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区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登录预算指标,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有效性。
附件:1.2025年省级财政乡村水务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
2.2025年省级财政乡村水务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自贡市财政局 自贡市水务局
2025年10月9日